授權分工表也叫研究者簽名樣張及授權分工表,不同公司或機構名稱可能不太一致,但都大同小異,它起到了一個簽名樣張、一個授權分工的作用。里面包含簽名樣張(漢字)與簽名樣張(姓名縮寫),有的還會有手寫數字(0123456789)。授權分工表能夠清晰地界定每個成員的職責和權限,確保每個成員都清楚自己的工作范圍和責任,避免工作重疊和責任不清的情況發生。?
授權關鍵點:
1、分工職責需明確,一項工作授權給多人,也可僅一人負責。
2、授權分工表人員應齊全:應包括PI、CRC、研究醫師、研究護士、藥物管理員、資料管理員、項目質控員。
3、資質:被授權人員具有與被授權任務匹配的資格證書、具有在本臨床試驗機構執業的資格證明。
4、培訓:具有相關培訓經歷:如GCP培訓、方案培訓等。
5、若啟動會未能參加或項目進行中PI新增加的人員,后面可補充授權,但必須有培訓記錄。
檢查細節:
1、先確認CRC與藥物管理員參與這個項目工作的時間。如果CRC和/或藥物管理員參與這個項目工作的時間在啟動會之前,授權分工表前幾行通常為PI、CRC、藥物管理員,且授權時間在培訓之后、開展工作之前,培訓記錄完整。
1.1 如果CRC在早期即參與資料接收與遞交等,PI可先行給CRC單獨授權,這也是與實際工作相符,因為沒有授權不可有操作。
1.2試驗用藥品的寄送時間通常在臨床試驗啟動會之前或當天?。為了確保試驗藥物的及時接收和使用,大部分藥物會在啟動會之前或啟動會當天到達中心。如果在啟動會之前到達中心,臨床監查員(CRA)要提前對藥物管理員進行藥物管理的相關培訓,并保留培訓記錄,培訓完成后PI對藥物管理員進行授權,兩項工作完成后方可接收試驗用藥品。
2、檢查授權的每個人的簡歷文件,簡歷版本應為機構最新版次或公司最新模板,里面應包含受教育經歷及培訓經歷,培訓經歷里每一條列舉的應有證書復印件作支持。醫生應在項目所在科室執業,醫師執業證上的執業地點包含項目所在機構以及職稱證書(特殊情況下,如有的項目需要中醫科診斷,則需要根據項目授權中醫科醫師);護士在項目所在科室執業,護士執業證上的執業地點包含項目所在機構,藥師除了職稱證書外應有聘書作為其在本機構執業的支撐證明。CRC需要有派遣函、簡歷、GCP證書。
3、項目各授權角色所授權職責不能超過其本身的執業職責,比如CRC是不能夠進行醫學性操作的,如果授權中出現CRC被授權采血和輸液相關操作,則是不允許的。
4、PI新增加人員時,及時通知監查員并確保新增加人員在授權前已完成項目相應的培訓。
補充資料:醫學操作,最簡單的就是給患者測身高體重血壓,還有包括但不限于問診、下醫囑、寫病歷、開檢查、抽血、打針、指導患者用藥、看影像報告、評估異常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