檔案資料的保密管理制度
1. 目的
為使公司的臨床試驗項目的資料保密工作有章可循,特制定本制度,以維護相關權益所有者的利益。
2. 范圍
適用于臨床試驗項目劃分資料的保密等級,設定訪問權限,查閱或復印限制性規定的執行,以及保密的管理工作。
3. 流程圖
4. 標準操作規程
4.1 保密等級
(1)密級定義
1)公開:可以向公眾開放查閱的資料。
2)秘密:指有理由認為非法泄露后會給資料權益所有者造成損害的資料。
3)內部資料:指公司的內部資料,一般不對外公開。
(2)資料類別的密級
1)公開:相關法律、法規與指南;倫理審查中請指南;倫理委員會章程,利益沖突政策,會議規則,崗位職責。
2)秘密:審查項目資料類;辦公室的會議記錄資料夾和工作日志資料夾。
3)內部資料;公司除公開、秘密外的其它資料。
(3)保密期限與解密
秘密:保密期限為5年,或根據申請人(臨床試驗機構,申辦者,政府管理部門)的相關要求延長保密期限;期滿后保密等級降為內部資料。
4.2 訪問權限
(1)秘密資料
1)項目經理、項目主管領導:在項目審查期間,可以查閱所授權審查項目的送審資料,不能復印;項目審查完成后,及時交回所有送審資料與審查資料。
2)申請人:可以查閱或復印其送審項目的審查資料(受理或補充或修改送審資料通知,決定文件)。
3)因質量檢查評估活動,需查閱項目審查資料,經項目主管領導同意,可以在指定地點查閱,送審資料不能復印,可以因檢查需要復印審查決定文件;秘書記錄上述人員查閱項目審查資料的情況:日期,來訪者單位,姓名,聯系方式,來訪事項,查閱審查項目名稱。
(2)內部資料
1)項目經理、項目主管領導可以查閱內部資料,但相關文檔不能復印。
2)因質量檢查評估、學術交流等活動,需查閱內部資料,經項目主管領導同意,可以在指定地點查閱,不能復印;資料管理員記錄上述人員查閱內部資料的情況。
(3)限制性措施
1)辦公室、資料檔案室:大門鑰匙僅限該房間工作人員持有,室內資料櫥柜上鎖,鑰匙由資料管理員保管。
2)獲準查閱或復印人員進入資料檔案室應有專人陪同,由資料管理員調取資料,在指定地點查閱,復印由資料管理員代辦。
4.3保密的管理
(1)項目經理、項目主管領導以及資料管理員應熟知并執行資料保密規定。
(2)辦公室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室時,必須將資料放入抽屜或資料柜中;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秘密類資料的內容;不能私自復印與外傳秘密類資料。
(3)人員調職或離職,必須把自己經管、保存的資料資料移交清楚,嚴禁私自帶走。
(4)違反保密規定者,給予批評,責令改正,情節嚴重者,予以行政處分。